湖北省对长江船舶尾气实施“法治”,为长江生
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丹王哲通讯员李斌旭婷婷王田很多人已经熟知汽车尾气对道路和大气的影响,但可能没有意识到,往来长江的船舶也是不可忽视的“流动污染源”。 《中国年度移动源环境管理报告(2024)》显示,2023年,船舶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7.4%、35.7%和28.6%。湖北是唯一长江干线全长超过1000公里的省份。有通航河流230条,通航距离9066公里。近年来,长江段船舶交通日趋频繁,总量不断增加。长江航行如何守护碧水蓝天?污染防治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北省长江船舶航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地方立法,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增添了重要环节。密切关注初秋长江航行船舶冒出的黑烟,长安XX型散货船不断停靠在长江荆州区金城卫卫锚地。登船后,荆州沙市海事局执法人员进入机舱,按照标准化采样程序采集燃油样品,带回统一检测。《条例》施行以来,船用燃油质量检验已成为海事局日常监管的重要工作之一。 “该规“《条例》建立管控体系,从船舶动力、燃油质量、陆基能源使用、货物运输等多方面防治船舶大气污染。”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以船用燃油质量为例表示。该规定不仅明确了船舶使用的燃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还要求有关部门建立燃油质量信息报告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标准也不断强化国家监管。生态环境部近日完成《船舶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将适用范围从船用柴油机改为船舶用,并以直接测量废气代替发动机台架试验,从而扩大了适用范围。为烟雾修复和排放监测提供定量技术基础。通过地方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协同发力,船舶尾气污染监测有望从“宽松管控”走向“精准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加强与交通、海事等部门的合作和信息交流,构建多维度监测网络,实时监测各类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实现船舶尾气“看得见、可控”。推动航运绿色发展 停靠武汉阳逻港集装箱码头,完成岸电设备连接后,瀚海五号船长马干宝拿出手机,打开长江e+APP,扫描岸电桩上张贴的二维码,轻松完成电力操作。 “我操作简单方便,而且比柴油发电便宜!”马干宝告诉湖北日报记者,现在预订泊位、缴纳电费、生成数据报告的整个流程都可以在手机上完成,不再需要担心“港口或系统的变化”。在武汉阳逻港,海事执法机构负责人员对船舶接入岸电进行指导。在长江古老的港口,轰鸣声不断。船舶靠岸时柴油机发出的共振声不仅扰乱居民,而且排放大量废气和二氧化碳,随着沿海能源技术的进步,这种情况悄然改变。目前,2021年至今年7月,长江经济带船舶泊位陆上发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已基本完成。l 港口用电累计使用5.7亿多千瓦时。这相当于节省燃料13万多吨,减少碳排放42万多吨。该条例的出台,按下了长江航运绿色转型的“加速计划”。该条例规定,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港口岸基发电设施、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港口沿海能源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标准规范,鼓励利用沿海能源的船舶享受优惠。此外,该条例还将“双碳”目标融入船舶污染防治。推动智能绿色船舶配套设施研发、制造和建设,提高环境水平船舶的能源消耗。显然,我们正在寻求建立全面、强度的船舶碳排放管理体系,以控制成本,鼓励船舶经营者积极采取节能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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